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研究所章程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研究所(以下简称本所)是整合贵州广播电视大学从事远程教育及相关领域研究的学术力量,进行科学研究、组织合作攻关的研究机构。
第二条本所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挥全省远程教育研究中心的作用,服务国家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贵州现代远程教育发展。
第三条本所的基本任务:
(一)开展远程教育的项目研究和学术活动;
(二)培养远程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骨干;
(三)推广远程教育研究的成果和经验;
(四)开展与国内外远程教育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本所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与学校科研处合署办公。
第五条本所设所长1人,副所长2至3人,办公室主任1人(由校科研处项目及成果管理科科长兼任),兼职研究人员若干人。
第六条本所所长、副所长、办公室主任组成所务委员会,负责日常所务工作。
第七条本所所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一)制定研究规划;
(二)聘任研究人员;
(三)检查研究进度;
(四)总结研究工作。
第三章研究人员
第八条除专职人员外,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有志于远程教育科学研究,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省教育厅、中央电大、本校校级远程教育及相关领域研究项目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可成为本所兼职研究人员。
第九条本所兼职研究人员以带项目进所,项目结项后出所的流动方式组成。
第十条本所研究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所活动和优先获得本所有关资料的权利;
(二)对本所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本所研究人员应尽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所章程和关心本所工作的义务;
(二)完成承担的各级研究项目及本所委托的研究任务的义务。
第四章 研究经费
第十二条 本所研究经费的基本来源为相关项目组申报各级科研项目所获得的资助经费,以及学校按照有关文件予以资助的配套经费。
第十三条 本所研究经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所办公地点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年月日起生效。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课题指南
一、远程教育研究
1.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电大发展战略研究;
2.远程教育政策研究;
3.电大内涵建设研究;
4.远程教育、开放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关系研究;
5.开放大学研究;
6.高等职业教育和电大教育沟通研究;
7.电大开展社区教育研究;
8.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沟通研究。
二、教学改革、学习支持服务和教学管理研究
1.专业教学改革研究;
2.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3.远程学习者研究;
4.远程教育教师研究;
5.有效教学、有效学习方法研究;
6.个性化教学和个性化服务研究;
7.有效学习支持服务的实践案例研究;
8.教学管理模式和教学管理改革研究;
9.考试改革研究。
三、新媒体、新技术和教学资源研究
1.Web2.0及其他新媒体研究;
2.开放教育资源研究;
3.网络教学内容的数据挖掘与智能技术研究;
4.基于网络的人际交往研究;
5.社会性软件研究;
6.远程教学平台研究;
7.精品课程建设研究;
8.网络课程建设研究;
9.教学资源应用研究。
四、学科研究
1.文学、语言、法律、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研究;
2.经济、法律、管理、金融和财会研究;
3.数学、工学及计算机技术应用研究;
4.农林医药理论及应用研究;
5.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技术学和远程教育理论研究;
6.外语及外语教学研究;
7.其他特色学科研究。
五、专项问题研究
1.“电大系统建设推进工程”研究;
2.“课程平台搭建工程”研究;
3.“教学质量保证和学习支持服务强化工程”研究;
4.“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工程”研究;
5.“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研究;
6.“信息化校园建设工程”研究;
8.“特定人群教育发展计划”研究;
9.“对外合作与交流计划”研究;
10.“电大文化建设计划”研究。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