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1-06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 2025 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为做好全省科协系统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原则

(一)提名者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优秀成果。鼓励提名围绕构建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优秀科技成果。

(二)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做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各级党政部门、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曾经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且有实际贡献并能提供有效佐证的除外。

(三)提名者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三、提名方式

采取单位提名的方式提名,不受理自荐。各市(州)科协,省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各高校和企事业、园区科协可以提名。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优秀项目。提名项目出现异议时,提名单位须按照《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协助处理。

四、提名名额

原则上提名项目数量不限。

五、候选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公开发表两年以上,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应当实施应用两年以上,提名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的企业应当注册满三年以上, 以提名截止日期(含当日)为限。

(二) 已申报 2024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5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三)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 1 项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或者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四)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同时重复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提名项目所使用的论文(专著)、获得的知识产权等必须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

(六)提名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应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贵州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 项及以上,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

(七)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由提名单位提名。

六、提名程序

(一)填报信息

候选者在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报信息。 https://xmgl.kjt.guizhou.gov.cn/

(二)提名公示

候选者所在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5 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向提名单位报名。

(三)提名单位审核

候选者向提名单位提交申报书、公示情况、不涉密证明等全套申报材料,提名单位审核申报人员基本资格条件、公示情况及不涉密情况后 向省科协提交提名汇总表(Word 版和盖章版PDF)。

(四)省科协审核

省科协根据各提名单位提交的提名汇总表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及基本条件,审核合格后,在省科协官网公示 7 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提名至省科技厅。

七、提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候选者请于2026 1 月19 16:00完成系统填报并将提名汇总表发送到107905740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名截止前,科技奖励申请人、完成单位、提名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修改提名书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进行在线审核和提名。提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提名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三)提名书及附件材料不得出现涉密材料和内容,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不能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支撑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四)其余要求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2025 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

2.省科技厅关于 2025 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提名

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