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给你们,请及时传达通知内容,并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申报者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申报(详见附件)。
二、申报办法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正式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52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正式材料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6份及电子版(邮箱:54717261@qq.com),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1份。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