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8月28日全面启动。此次评奖包括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两部分(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者直接向省评奖办申报)。现将有关申报的补充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申报办法
相关的《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公告》《申报评审表》等文件,请在附件下载或登录“贵州社科”网站www.gzskl.gov.cn查阅下载。
二、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时限为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在这期间完成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一)参评成果形式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专著、教材、译著、志书、工具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在国内外省级以上公开报刊或在人文社科类学术专刊上发表的论文(含译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
2.经验收合格的国家级、省部级社科类课题,包括全国性学会下达并已经组织验收的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理论创新课题、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长基金课题、高层次人才特助项目研究成果。
3.被省级领导机关或中央有关部门采纳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评成果限制
每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须是独立完成的成果或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同一集体(指单位或组织)署名的成果申报时不能超过两项。成果不得多渠道同时申报。
(三)成果申报时间
申报人请务必于2017年9月18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上报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8190@163.com,以便及时评审、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须按要求盖章)及电子版,《贵州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电子版;
2.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中著作类提交纸质原件4部(申报者自行对其中3部作匿名处理,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职位、电话等信息),研究报告、论文类提交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3份(申报者自行对复印件作匿名处理,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职位、电话等信息);
3.申报者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4套(须装订成册并提供目录,其中3套作匿名处理);
4.课题类成果必须提供验收合格证原件(原件交省评奖办验看后归还申报者)及复印件4份(与其他证明材料一起装订,并按要求作匿名处理)。
提示:将申报评审表和成果装在档案袋(或档案盒)内,与成果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并装入。复印“申报评审表”封面1份、打印“袋内材料清单”1份,分别贴在档案袋(或档案盒)的正、反面。
三、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
(一)凡曾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贵州省核心专家,或其研究成果在国内产生巨大影响,同行业一致认可的知名专家,可以申报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
(二)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贵州社科“学术巨擘”奖申报登记表》电子版;
2.研究成果及各类证明材料4套(须装订成册并提供目录)。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电话:0851-84129697
省社科联电话:(0851)85251469 85256240 8525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