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省教育厅关于第四届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谢鸣 发表时间:2018-10-31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教育厅从201810月起,组织实施第届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下载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届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 •评审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管理办法》请在附件中下载。

二、申报成果的完成时间

201571日至20188月31日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三、优秀成果奖申报范围

凡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教育学术性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没有公开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政策咨询报告等,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或者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者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的,也可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申报预向:申请人请于2018年1217日前申报•评审书(匿名)和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8190@163.com,用于初评推荐

2.纸质材料:申请人须提交《申报•评审书》一式2(附电子稿),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用档案袋封装好,并贴上《申报•评审书》封面,于2019年2月26日之前上报科研处,以便及时评审、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特别提示

1.封面“申请人所在学校:统一填写“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申请人请严格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届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3.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可申报3项。

4.每一位科研成果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

5.申报每项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单位署名不得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得超过10人。

6.已经获得过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省级及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奖励的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六、咨询电话:84129697(贵州职院科研处) 86775332(省教育科学院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