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谢鸣 发表时间:2015-01-23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处室、系、部、中心:  

教育部已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请有关处、系、部、中心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文件下载  

有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请在附件下载。  

2.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3.材料提交时间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人仔细阅读,按文件准备有关材料。请申报人于20153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含电子版),我校限报1项,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贵州电大科研处:谢鸣,84129697  

教育厅社政处:王如怡,8528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