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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未知用户 发表时间:2011-12-16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有关处室、教学部、系: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结合学校和部门实际情况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有关《申报通知》、《申请书》、《课题指南》、《申报数据代码表》、《活页》请登陆(贵州电大-科学研究-通知与公告栏)下载。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3、《申请书》封面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最后一页上方的“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等代码框内的内容申请人不得填写;《申请书》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要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但《课题论证活页》中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不能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的“课题论证”字数均不能超过四千字。同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并且与《申请书》分开单独装订后,夹在《申请书》内。

4、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6、项目申报人须提交《申请书》及《活页》一式6份(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1份,用档案袋封装完好后上报科研处。另请申报者将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kyc8190@163.com。

7、如有意向申报项目,申请人请于2011年12月30日之前将申报的选题上报科研处。相关申请材料请务必于2012年2月10日上午9时上报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6823190(贵州电大科研处) 

             5892535(贵州省社科规划办)